港府修订资助专上课程学额及申请资格!居港要求&学费标准做何调整?

7月31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针对政府资助专上课程学额及申请资格的重要修订,将从2027/28学年开始,设立两类学费标准,并明确了哪些身份才可获政府资助。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局发言人特别强调,本次仅修订资助课程申请资格,并未改变本地生及非本地生定义。若受养子女首次获发签证时未满18岁,依然视为本地生。

从修订内容来看,居港年限与学费挂钩的调整是核心,这也对内地港籍家庭产生了重大影响:无论孩子选择DSE、A Level还是其他升学体系,只要计划未来入读香港的大学,都需重点关注居港年限、学费标准等变化,避免因政策衔接不当影响升学规划,或增加不必要的费用成本。

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政策详情吧~

政策内容概览

港府修订资助专上课程学额及申请资格!居港要求&学费标准做何调整?

△ 政策原文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最新规定,自2027/28学年起,学生将按照居港时间和身份被划分为两类学费类别:

第I类(可获资助)

·香港永久性居民;

·持单程证或无条件限制逗留标签;

·持受养人签证、首次来港时未满18岁,且在课程开课前两年已实际居住于香港。

过渡期安排:2027/28学年只需居港1年;2028/29学年起改为2年。

第II类(可获资助)

·未满足居港年限的受养人签证持有人;

·全职工作签证/工作许可证持有人;

·各项入境计划持有人(包括优才、资本投资者、二代计划等);

·非本地学生(如持学生签证、IANG签证、成年受养人等)。

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影响

2026学年申请的学生

2026年入学的学生处于过渡期,完全不受新政策影响,可按原有规则申请资助学额,正常备考DSE或其他升学考试即可。

2027学年申请的学生

无论是就读DSE还是A Level等体系,若持受养人签证,需在课程开课前已在香港实际居住满1年,才能享受政府资助学费。

2028学年及以后申请的学生

持受养人签证者,必须在课程开课前两年已实际居住于香港,才能符合政府资助学费的申请资格。

若未能达到这一居住年限要求,将被归为第II类学生,失去竞争政府资助学额的资格。

家庭需要提前安排子女来港居住和学习,以确保满足未来“连续居港两年”的资助资格要求。若无法满足,可考虑以非本地生身份申请港校,但需按非本地生标准缴纳学费。

★ 注意

根据港府发布的公告,“居港满两年才符合资格申请政府资助专上课程学额”的规定仅适用于首次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时未满18岁的学生。持全职工作签证或其他入境计划签证的人士子女,不具备申请政府资助学额的资格。

学费随申请人资格变化而调整

2027年入读的学生,如果未曾居港,将按照非本地生的标准缴交学费;入学就读一年后,若累积足够的居港年限且能够延续受养人的身份,则可以转为按照本地生的标准缴交学费。

而对于2028年及之后的学生,则需要居港就读两年后,才可以申请学费调整。

结语

此次政策调整虽未改变本地生与非本地生的定义,但通过资助资格与居住挂钩,对部分受养人子女的升学规划产生了影响。相关家庭需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竞赛报名/项目咨询+微信:mollywei007】

上一篇

2026Fall美本申请全攻略:时间线、关键节点与冲刺建议

下一篇

2026申请季 | 图尔大学语言中心CUEFEE春季入学申请时间公布!

你也可能喜欢

  • 暂无相关文章!

评论已经被关闭。

插入图片
返回顶部
Baidu
map